我们喜欢争论,喜欢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试图让他人接受并认同自己,从中寻得自我认同感和自我价值。然而,当争论的根本目的从讨论事情本质转为争论本身,即为了争论而争论,为了反对而反对时,“争论”则变味了——这就是杠精诞生的初始。

讨论形成杠精“为杠而杠”的原因是个很有意思的事。人是矛盾与偏见的结合体,也时常为这二者所支配。社会本就充满落差,生活阶层、从事行业、文化程度、思想广度等方面的不同,造就了人与人之间的区别。落差造就心理失衡,心理失衡便急需得到解决或缓解。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并不可能真正填平,遑论隔着一个虚拟的网络世界。由此,就到了杠精们最喜欢的环节——争论(死抬杠)。

我们在与他人发生联系之时,上述的各种差异时常造成我们自发性地对他人产生偏见。当偏见积累到一定量时,就会引发不同程度、不同目的的冲突和攻击行为。一些攻击行为是由于无知而产生的,即群体性的盲目的恶;而另一些攻击行为(比起无知更为糟糕和令人不齿的)则是在心知肚明的前提下,出于“他人即地狱”的阴暗想法,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极端言论、导向性措施(尤其针对前者的导向)。

自我深陷泥淖没有关系,只要别让我看见身在天堂的人——

与其呆在原地忿忿不平,满腹酸毒,不如想想怎么去摘葡萄吧,酸狐狸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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